根据交通运输部《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及江苏海事局关于贯彻落实该规定的相关要求,辖区汽渡船舶在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可以夜航的文件之前,在每日的22:00时至次日05:00时须禁航。为监督渡运企业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南通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调集执法力量突击进行检查。
1月3日夜间10:20时许,海巡执法支队4名执法人员乘“海巡06902”艇驶抵通沙汽渡水域,随即在该水域驻守。经过2个小时的连续观察,发现“江苏路渡2015”等汽渡船在禁航时间段内继续运营。执法人员紧随违规渡运船舶航行进行拍照取证并立即与通沙汽渡公司取得联系,责令企业立即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夜间禁航规定。鉴于该渡运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章,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近期到该局接受调查处理。
《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南通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组织专题会议研讨解读具体条款含义,根据辖区特点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下一步,海巡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提高水上交通事故预防预控水平,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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