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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持他人身份证替考,低级谎言——“我得了糖尿病”

近日,在镇江内河船员远程考场中,海事监考人员在核对人员信息时,发现一名考生的身份证照片和参加考试人员p样貌有较大出入,为慎重起见,监考人员对其进行了仔细询问,于是便发生了下面这段有意思的对话。


“为什么身份证照片这么胖,你看起来这么瘦?”

“我得了糖尿病,身体不好。


“那请你报一下身份证号码。”

“34...03...8730。”


“请你再报一下身份证住址。”

“安徽省蚌埠市固...额...额...”


见该考生始终回答得支支吾吾,无法说出准确地址,海事监考人员便进一步追问,最终在海事监考人员教育与施压下,该考生承认了替考事实。

替考作弊,将受到以下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计分办法》,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对双方当事船员违法记分15分。同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取消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

3.依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将双方当事船员列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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