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清晨5时,黄石蕲春海事处辖区江面受近日气况升温影响突发大雾。执法人员立即实施恶劣天气禁限航管制措施,督促船舶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等待,通过微信、甚高频、区播、短信平台等途径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提醒各重点监管单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对一”重点提醒危险品船舶、客渡船等重点船舶,并持续向辖区内船舶发布安全提示。
海事部门提醒 不服从交通组织指挥 “冒雾”航行危害大! 遭遇能见度不良,航行时要注意: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跟踪气象预警信息,做到早接收、早准备、早安排。 2、使用视觉、听觉、雷达、AIS等一切手段保持正规瞭望,加强与周围船舶联系。 3、保持安全航速谨慎驾驶,一旦视距不能满足通航要求立即停航,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 4、船舶锚泊期间应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按规定鸣放声号,加强值班值守,勤测锚位水深。 5、临时性交通管制解除后,应服从交管中心或现场海巡艇指挥,有序起锚,不得盲目抢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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