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2年3月3日0642时,黄浦江出口船“鸿达X*”轮在黄浦江下行时于101灯浮上游约0.3海里浦东侧搁浅,无人员受伤,无进水,无泄漏。
案例二
2022年1月9日1810时,“黄浦江出口船“金X*”轮在黄浦江下行时于103灯浮下游约0.1海里浦东侧搁浅,无人员受伤,无进水,无泄漏。
事故分析
案例一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中指出,“鸿达X*”轮在黄浦江出口过程中,与前方两艘同向内河船“甘远*”轮、“普泰航运*”轮前后间距较小,在三船航行至101浮时,“鸿达X*”轮停车避让前方减速的“甘远*”轮、“普泰航运*”轮,不慎受流速为5-6节的落水水流流压影响,造成航道边搁浅。事故的主要原因:
(1)“鸿达X*”轮与前船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2)“鸿达X*”轮驾驶员未谨慎驾驶。
案例二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书》中指出,“金泰*”轮在黄浦江出口过程中,误以为本船船位对进口船造成影响,未考虑本船重载导致吃水较大,并且未保持足够的足够的富裕水深,向右调整船位,造成航道边搁浅。事故的主要原因:
(1)“金泰*”轮因操纵不当,未保持足够富裕水深。
小结
经过事故分析发现,大型船舶于黄浦江103浮搁浅的主要原因并不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船员安全意识不足的影响。部分船员对水位下降可能带来的航道条件等变化缺乏关注造成船舶搁浅。船员对水位下降后航道外航行可能带来的搁浅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根据船舶实际吃水和潮时潮高核算富裕水深,也没有针对拟经航段复杂水情制定安全航法。
(2)水文气象状况不良,风浪、流压的影响。部分驾驶员在航行过程中,对船舶受到的风浪、流压、能见度情况考虑不足,疏忽船舶位移的可能性。
(3)船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船公司对航道维护水深、水位及天气变化等信息收集不及时,对所属船舶安全提示不够;部分船公司对所属船舶驾驶、助航(海图、测深仪)、机舱等关键设备配备及维护力度不足,没有依照船检规范为船舶配备合格的助航设备,没有有效组织对所属船舶开展设备检查与保养;部分船公司对驾驶人员的操作技能培养不够,对船舶营运航段的通航环境特点、航行要求、船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缺乏教育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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