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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两会”,海事发布长江干线3月份典型事故及通航环境预测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通报2020年-2022年3月份长江干线典型事故案例,请各航运公司、船舶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

(一)长江干线典型事故

1.2020年3月18日1544时许,“皖**6”载铁矿9945吨,上行至武穴3号白浮附近航道外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832.5公里)触碰武穴顺坝,造成艏尖舱右舷破损进水。

2.2021年3月15日0955时许,“航**5”轮载集装箱224标箱上行至肖家堤拐枝江#4-1红浮上游约20米处(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38.8公里)在航道外南岸搁浅。

3.2021年3月19日0550时许,“永**8”轮载铁矿石7500吨上行至太平口#7红浮下200米(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484.5公里),船中部在航道内搁浅。

4.2022年3月10日2330时许,“豫**6”轮在南通天生港水道天#6黑浮附近水域(概位:32°1。7′N,120°45.82′E)船尾生活区右舷突起明火,事故造成驾驶室和生活区全部烧毁。

5.2022年3月12日1720时许,“紫**6”轮载4000吨碎石前往镇江,由镇江临停4起锚靠泊码头途中,在五峰山桥#1红浮下游100米水域触碰水下不明物(概位:32°14.163N,119°41.005E)。


(二)长江籍船舶在沿海发生的典型事故

1.2020年3月15日1026时许,“鸿**6”轮航经大猫山北部水域(概位29°58′.44N/122°02′.41E)与“信**2”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鸿**6”轮沉没,在船6人落水,3人获救、3人失踪,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2.2020年3月23日0737时许,“长**海”轮航经舟山定海大菜花山以北约2.4海里处(概位30°08′.8N/121°52′.3E)时与舟山一无名小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无名小船沉没,船上2人全部落水失踪,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3.2021年3月2日1750时许,“新**闽”轮载海砂4600吨,在惠来沿海水域(概位:117°03′E/22°20′N)自沉。船上11名船员落水后被过路渔船救起。

4.2021年3月24日0253时许,空载多用途船“远**号”轮在衢山西约14海里处与装载4852吨铁矿石的散货船“泰**1”轮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船不同程度受损。

5.2022年3月9日0212时许,“和**3”轮在衢山西侧约11海里水域处(概位30°27′.2N/122°4′.0E),与渔船“浙**8”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船不同程度受损。

6.2022年3月19日0350时许,“金**9”轮载4900吨水泥由安徽芜湖开往福建莆田,中途计划前往西蟹峙修理,在半岛船厂北侧走锚触碰半岛船厂引桥,事故导致一段引桥垮塌。

 

(三)其他典型事故

2023年2月22日1920时许,泰州市某船务公司所属油船“兴**9”轮在江西南昌赣江樵舍、联圩交界处偏东南水域起火。事故船舶严重损毁,在船4名船员,其中2人死亡,2人失踪,事故调查仍在进行中。


3月份事故风险分析和辖区通航环境预测

(一)3月份事故风险分析

1.往年长江干线枯水期一般在3月份前后结束,之后水位开始回升,部分航道变化较大,期间船舶搁浅风险依然存在,并且随着水位上升,部分船舶开始违章走航道外,容易引发搁浅、触碰、触礁事故。

2.3月份往往春运才刚结束,部分船员节后回船工作,还未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并且节后绝大部分船舶开始正常运营,江上船舶流量增大,加之水位上升,流速加快,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碰撞、触碰事故的风险升高。

3.3月份处于冬春季节交替,“倒春寒”等低温天气时有发生,船上易发生使用取暖设备导致的电器火灾事故。

4.3月份是沿海水域大雾天气的高发期,对船舶航行瞭望造成一定影响,易引发碰撞、触碰事故;

5.3月份沿海大部分区域仍是捕鱼期,商渔船碰撞事故风险依然较高,且长江籍船舶吨位相对不大,更倾向于近岸行驶,存在与自用船舶碰撞的风险。


(二)辖区通航环境预测

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2023年3月上旬长江主要站水情预测的通知》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2023年3月长江上游控制性水库调度的意见》的相关内容,3月份长江干线水位仍将维持低位,部分河段水位还将出现缓退,通航水位条件不佳,辖区高风险水域为七弓岭、嘉鱼水道。

3月份处于冬春季节转换,季节性大风、雨雾等恶劣气况易发频发,此外全国经济复苏可能带来长江干线船舶流量的上升,长江干线通航条件复杂,船舶碰撞、搁浅、触碰等事故风险高。


相关安全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公司岸基管理人员、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牢安全生产理念。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船舶配员管理。要为船舶配备足额且适任的船员,合理制定船员值班表和航行计划,坚决防范因配员不足、疲劳驾驶引发的事故。

二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要全面检查主机、辅机、舵等重要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全面检查雷达、高频、电子海图等助航设备工作状况,全面检查船舶电器线路的安全状况,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船舶装货管理。要指导船舶合理装载、科学配载,避免装货操作不当以及超航道维护水深引发事故;要掌握所载货物的重要属性,对有毒、有害、易移位等可能危及船舶、船员安全的货物要指导船舶做好防范,避免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船舶航行期间安全管理。要通过视频实时监控、抽查回放等方式,关注并规范船员航行值班行为,特别要督促船舶加强夜间航行值班,规范航行驾引操作行为。

五是危化品运输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赣江油船火灾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以更严的标准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以更高的要求落实危险品货物装卸、运输各项安全措施,以更强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非法洗舱、违规动火作业等不安全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六是客运企业所属客船复航前要全面深入的开展复航前自查,坚决杜绝客运船舶“带病”上岗;运营期间要实时掌握船舶动态,督促船舶落实开航前自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航路航行、加强与他船沟通协调、遵守恶劣气况禁限航等相关要求,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三)加强安全信息收集和传递。要加强气象、地灾、海况等信息收集,及时关注航行通警告信息,及时传递给船舶并指导做好防范。海船公司要传递船舶航线涉及到的渔场信息,提醒船长航经此区域时注意安全,必要时调整船舶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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