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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0月1日起,航区划分将施行新规则啦!

9月15日,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国海事局发布《航区划分规则(2021)》(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了海上水域、内河水域和青海湖水域的的航区划分标准和程序,公布了已划分水域的航区等级,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则》由通则、航区划分标准、已划分的主要航区等级共3章和附录组成,整合了原散落在国内航行海船、内河船舶和青海湖船舶技术法规中关于航区划分的内容,并补充海上航区的划分标准,完善申报程序和申报要求。

我国管辖海域广阔、河流众多,各水域水文、气象等条件不一。航区等级的划定用于明确不同船舶可安全航行的范围。经过多年的完善逐渐建立了科学的划分机制,形成了海上航区、内河航区和青海湖航区三大类别。航区的划分,需综合长期的气象水文资料和船舶航行经验分析判断。目前,中国海事局已完成我国沿海全部水域和国内九大水系及22个省(区/市)共计900多个水域的航区划分。航区划分亦成为船舶设计建造、检验发证、安全航行和海事监管的重要依据,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一部基础性的通用类技术法规,《规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船舶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基础,有力支撑船舶技术法规体系建设,助力我国造船业和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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