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金马云物流网站

在线客服

400-828-9559

很高兴为您服务!

在线咨询 微信关注 法律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航运信息 >> 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被没收,如何重新申领?

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被吊销、被没收,如何重新申领?

船员来电:我船在过桥的时候倒垃圾被发现了,海事局官员一次性给我扣了15分,还把我的证书收走了,怎么办?

 

海事部门:《船员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船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海事管理机构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船员,应当扣留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船员适任证书。

 

船员来电: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吊销期结束后,如何申请新的《适任证书》?

 

海事部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或者其他水上交通安全法规而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情况,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

 

两年后重新申请需通过同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向发证机关申请与原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船员《适任证书》。

 

来源:中国水运报

  • 微信平台二维码

  • 金马云物流App下载二维码

  • 下载金马云物流APP

服务热线:
  • 物流部:0523-89161268
  • 船舶部:0523-84900380
  • 安全部:0523-84986522
  • 保险代理部:0523-81163323
  • SMS办公室:0523-84985980
  • 3G值班电话:1516105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