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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胜追击!让配员问题船舶寸步难行

 

为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内河干散货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内河干散货船舶配员整治工作,泰州海事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打好内河干散货船舶配员专项整治攻坚战。

 

坚持有效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船舶监督处协同辖区各海事处、大队组织辖区干散货码头召开干散货船舶配员整治宣贯会议,宣贯《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内河干散货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内河干散货船舶船长的责任和义务。由船舶处牵头,会同各海事处、执法大队,通过“进企业”“走码头”“到船头”等多渠道开展宣贯工作,与辖区干散货码头签订配员信用承诺书,并督促码头按要求与常驻内河干散货船舶及其航运公司签订配员信用承诺书,积极团结利用码头力量,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啃下配员不足“硬骨头”,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

 

强化现场检查,实现联合监管

各海事处、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靠港内河干散货船舶严格检查船舶配员情况,对 “慧眼”功能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对不能熟悉使用该功能的船员进行操作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码头管理的关键作用,压实“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对码头进行配员专项整治督导,督促码头单位派专人负责对到港船舶利用“船E行慧眼”自助核查情况进行核查,建立核查情况台账并每季度通报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码头严格落实“先核查,后作业”要求,对未持有配员“绿码”的船舶一律不予装卸货作业。加强与通江船闸、交通、水上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与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地方政府、港口管理部门、交通部门的协作,加强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落实违法行为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科技信用助力,构建长效机制

结合前期危化品船舶、集装箱船舶配员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结合高质量选船机制助力配员专项整治。坚持“智慧+信用”双轮驱动,船舶处联合各海事处、大队开展“海事慧眼”平台使用培训,对辖区靠港船舶进行船E行”自助核查现场讲解演示,并对现场发现的软件使用相关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解决。对于自助核查不通过的船舶,按照“违反海事监管领域信用承诺”及“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及时认定黄名单和黑名单,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码头业主实施提高检查比例、禁止船舶装卸货作业等惩戒措施。持续有力推进内河干散货船舶配员整治工作,打造配员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泰州海事局将继续秉持“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理念,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坚决打赢内河干散货船配员整治行动“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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