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事部门获悉,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即日起启动。目前,珠江口、台湾海峡、长江口等关键水域及重要海区已设置水上检查拦截线。
本次专项整治要求海事管理机构重点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行为,水路运输管理部门重点治理超范围经营的内河航运公司。
#1 对涉内河船舶、作业码头等
经营方进行集中整治。
该行动目标明确,将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充分调动海事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资源力量,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船籍港、经营人属地管理责任,对内河船舶涉海超航区航行、超范围经营行为实施集中打击,督促相关内河航运公司、内河船舶、港区内内河砂石装卸作业码头等守法经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内河船舶事故多发势头,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2 联合行动!目前已在
珠江口设置水上检查拦截线。
2021年3月11日获悉,广东海事局、上海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在珠江口、长江口、台湾海峡等通道关键水域及重要海区设置水上检查拦截线,严查内河船舶重载返港,严防内河船舶入海。
不仅如此,此次还有由山东海事局牵头,会同天津、辽宁、河北海事局共同开展渤海海域的联合执法行动;由上海海事局牵头,会同浙江、福建、江苏、连云港海事局共同开展东海海区的联合执法行动;由广东海事局牵头,会同广西、海南和深圳海事局共同开展南海海区的联合执法行动。
#3 船方需提供四联单或海砂合法来源证明及不少于15日连续航行轨迹。
为强化砂石码头监督管理,各省、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港区内码头经营人开展砂石装卸情况排查,申请靠码头卸砂的船舶应首先提供所载河砂四联单或海砂合法来源证明及不少于15日连续航行轨迹。
海事管理机构会同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码头开展联合检查,主要查验内河船舶运输河砂四联单、海砂合法来源证明以及码头是否按规定查验等。
#4 建立常态化查处通报机制,
推进实施诚信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的内河船舶、船员进行查处后,将违法船舶信息推送至经营人所在地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查处的内河船舶月度统计情况抄送本地海警、公安、水利等部门。
此外,海事管理机构将推进实施船舶黑白名单制度,加大对黑名单船舶及其航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力度。加强对航运公司、码头经营人、船舶、人员的信用管理,对违法失信的从业单位、人员和船舶,在日常监管中引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检查。
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研究推动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5 有网友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认为问题不在于船舶本身,而在于那些被鉴定为“偷盗海沙的船”。
有网友表示,问题不在于船或者船公司本身,而往往是船舶采砂的来源。内河船舶采砂来源多样,与有固定规划的采砂区域不同,有些区域暂时还无法提供来源等相关证明,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合理妥善解决。
来源:福建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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