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扬州海事局成功劝离辖区内停泊的浮吊“常海浮XX”,打响取缔水上过驳作业“第一枪”。
为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扬州市于12月19日印发了《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水上过驳作业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扬州海事迅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向位于扬州港内港池的浮吊“常海浮XX”传达通告内容,要求其向镇江、扬州两市整治办报告动态,并建议尽快驶离。20日下午14时,扬州海事安排“海巡06405”维护该浮吊安全驶离辖区。
据悉,扬州海事局将继续根据通告要求,深入排查辖区非法浮吊,利用“智慧+信用”手段做好取缔水上过驳作业工作,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23日凌晨,伴随着长长的汽笛声,在南通交通运输、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下,“六航浮036”浮吊从天生港临时过驳作业区缓缓起锚,驶离南通进入船厂拆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天生港、南通海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已如期关停,水上过驳作业全面取缔。绿意绵延的江岸线上,利用浮吊从事沙石料过驳作业这一传统中转运输方式从此成为历史,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发展翻开新篇章。
南通是江苏唯一滨江临海的城市,集黄金水道与黄金海岸于一身,沿江形成了国家矿石、煤炭、粮油等大宗散货中转基地。上世纪80年代,随着长江南通段航运经济的迅速发展,加上当时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水上过驳作业开始兴起。2017年,江苏开展长江过驳专项整治行动,划定7个规范化临时过驳作业区,天生港、海门(南通海轮)水上临时过驳作业区在列。近三年,两个临时过驳区累计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9亿吨,保障了我市及周边地区砂石料供应,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然而,作为传统作业方式,水上过驳作业对长江航行、船舶通航、生态环境等均会产生不利影响。当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新发展理念尤为凸显。12月7日,长江江苏段水上过驳作业取缔工作全面启动,南通应时而动,迅即开展整治行动,天生港水上过驳区于12月14日在全省率先关停,南通海轮过驳区也于12月18日关停。截至目前,全市62艘登记在册的长江浮吊中,5艘已进厂拆解,17艘驶离江苏水域,其余浮吊均集中看管,将于2021年1月10日前进厂拆解或驶离江苏省水域。逾期未执行的,依法采取拆除浮吊作业设备,拆除动力设备,进厂拆解等强制措施。
在还一江清水于民的同时,砂石作业何去何从?交通运输部门表示,经前期对砂石码头调研,全市沿江15家持证港口企业有意愿从事砂石作业,每年可提供6000万吨作业能力,通过规范的砂石码头装卸来满足社会需求,实现过驳“弃水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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