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江全线“三防一禁”活动开始啦!
什么是“三防一禁”?
为做好今冬明春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水上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长航局“一战三保”活动总体部署,长江海事局决定在全线范围内开展以“防碰撞、防触礁(搁浅)、防群死群伤,禁止违章航行”为主要内容的“三防一禁”安全活动。
“三防一禁”的时间?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18日。
目标
确保不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确保不发生4小时以上碍航、阻航责任事件;确保内部安全。
航行安全需注意
长江上行船,安全是第一。为了保证今冬明春的枯水期行船安全,咱们船员朋友需要注意:
1、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及时收听安全信息。通过VTS、AIS、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等渠道,及时收听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和安全提示,收集寒潮大风、雨雪雾霾和库区山体滑坡等各类预警信息。及时掌握航道通航条件变化情况,收集沿线重点浅窄航段水深变化情况,合理选择航路,严防船舶碰撞、触礁、搁浅等事故险情发生。遇到恶劣天气,船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严格遵守恶劣气况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
2、重点船舶安全。涉客船舶需严格落实客船、渡船长效管理机制,渡船、客船上线前进行安全检查,客流高峰和禁限航期间重点渡口、城市两江游、客运码头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客船旅客实名制和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危险品船舶不能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
3、重点水域行船安全。船经库尾变动回水区及井口水道、芦家河水道、太平口水道、嘉鱼水道、九江水道、口岸直水道等枯水期重点河段,谨慎航行,加强瞭望。水上过驳区、桥区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其他重点水域,严防船舶污染。
海事部门监管
为做好今冬明春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水上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便捷出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确保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海事部门将积极为船舶提供水情、气象、过闸计划等水上安全信息咨询服务,争取广大船员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加强现场巡航检查,加强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检查。对辖区船舶出港报告信息实施100%网上核查,发现重载出港船舶可能存在“超吃水”通过浅区航段的,应及时实施现场核查。加强对辖区重载船舶的巡查和现场监督,发现船舶存在“超吃水”情况,应督促其在离港前实施减载,留足富余水深。
2、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违反枯水期安全管理规定和现场管控措施,造成搁浅触礁事故、损坏或阻塞航道的,海事部门将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进行处理。一律对航运公司实施附加审核或警示约谈;一律通报港航管理部门,并建议对公司、船舶实施停业整顿或停航;一律通报三峡通航管理部门,并建议纳入过闸船舶诚信管理;一律依法对公司、船舶和责任船员从严查处,尤其要加大对船公司的查处力度;一律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一律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对不遵守交通管控规定,抢漕、抢航,违章横越、追越和锚泊,违法排污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置。
今冬明春疫情常态化防控、通航环境复杂、恶劣气况频发叠加,船员朋友需注意枯水期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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