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发现部分船舶有涉嫌违规申报过闸计划情况,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一)制造虚假船位申报行为
经调查,“鸿海838”、“乔泰9号”、“航宇1002”轮通过制造虚假船位申报过闸,有关情况如下。
1.“鸿海838”轮于8月22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锚泊期间,制造位于湖北省公安县的虚假船位进行船舶过闸申报,并到锚成功。
2.“乔泰9号”轮于8月18日18:47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锚泊期间,制造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红花套的虚假船位进行船舶过闸申报,并到锚成功。
3.“航宇1002”轮于9月4日13:34在重庆市涪陵区作业期间,制造位于重庆市巫山县的虚假船位进行船舶过闸申报,并到锚成功。
(二)逆向航行
经调查,“天海1号”、“弘帆1006”、“凌峰海洋689”轮申报完成后,在后续航程中逆向枢纽方向航行并逆向通过通航调度管理水域各水域分界线,其中“天海1号”轮下行驶出石首长江桥,“弘帆1006”、“凌峰海洋689”轮上行驶出云阳长江大桥。
(三)未保持相关定位设备持续开启
经调查,“天海1号”、“鸿海838”、“乔泰9号”、“渝山868”、“弘帆1006”、“凌峰海洋689”、“航宇1002”轮,在船舶过闸申报完成后,未保持过坝船舶远程申报系统船载终端开启或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依规处理措施
1.“鸿海838”、“乔泰9号”、“航宇1002”轮通过制造虚假船位信息进行申报过坝,依据《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规程》第五十四条,3个月内不受理其过坝申报;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对所属公司、船舶、船长、责任船员进行诚信记分。
2.“天海1号”、“弘帆1006”、“凌峰海洋689”轮申报完成后,在后续航程中逆向枢纽方向航行并逆向通过通航调度管理水域各水域分界线,依据《船舶通过三峡及葛洲坝枢纽申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取消当航次申报;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对船舶、船长进行诚信记分。
3.“天海1号”、“鸿海838”、“乔泰9号”、“渝山868”、“弘帆1006”、“凌峰海洋689”、“航宇1002”轮申报完成后,过坝船舶远程申报系统船载终端未开机连续超过6个小时,依据《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规程》第五十一条,取消当航次申报;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对船舶、船长进行诚信记分。
4.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认定“鸿海838”、“乔泰9号”、“航宇1002”轮为失信船舶,责任船员为失信船员。依据《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给予上述船舶失信船舶惩戒措施,给予责任船员失信船员惩戒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针对近期船舶违规申报行为多发的情况,我局将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故意制造虚假船位申报过闸;
2.申报完成后逆向枢纽方向航行并逆向通过通航调度管理水域各水域分界线;
3.船舶远程申报系统船载终端设备或AIS设备未开机或未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二)希望各航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船舶过坝申报管理,强化船员遵章守法意识教育,督促船舶认真遵守《三峡-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规程》《船舶通过三峡及葛洲坝枢纽申报管理办法》《三峡通航诚信管理办法》等三峡河段有关管理规定。
(三)希望各航运企业共同维护好三峡河段通航秩序,发现违规申报行为,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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