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灌河海事部门向地方公安部门再次移送一起治安违法行为,这也是连云港灌河海事处2020年以来移送的第12起治安违法行为。
据了解,海事执法人员在对灌河水域一艘甲板船进行登轮检查时,发现该轮一名在船人员涉嫌未持有任何船员适任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件无证驾驶船舶从山东石岛开往灌河,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在当天依法将该人员移送地方公安部门,地方公安对该船员进行了行政拘留。
此次治安移送并不是个例,而是灌河水域综合执法整治的一小部分常态工作,自2018年连云港海事局牵头启动灌河水域综合执法行动以来,联合地方公安、地方交通局等部门,已累计开展行动95次,出动执法人员643人次,查处违法船舶205艘次,处罚343.75万元,由公安部门实施治安处罚案件38起,处理无证驾驶涉案人员共计56人。
众所周知,行政拘留会形成治安拘留档案,并永久存档,对个人影响极为恶劣。因此,再次敬告所有无证驾驶人员,悬崖勒马,为时未晚,一朝拘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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