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包括天津港、青岛港在内的北方多港口持续遭遇浓雾的侵袭!
持续的浓雾,不仅对天津港、青岛港的船期造成了影响,接下来,也将会对后续挂靠的上海港、宁波港、深圳港造成影响,很多船舶出现晚开、跳港等情况。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近期,北京东部、天津、河北中南部、河南东部、山东、安徽北部等地有大雾,其中,河北东部、河南东南部、山东西北部、四川盆地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能见度不足200米的强浓雾,局地有能见度不足50米的特强浓雾。
此次大雾来的急、持续时间久,让在北方从事航运工作的小伙伴也是相当头疼。
受此影响,众多船公司发布了船舶晚开、跳港的相关通知!
目前,正值年前出货的旺季,此次大雾将对船舶行驶、港口作业造成重要影响!对于一些赶交期的货物,请各位货主和船东及时关注船期情况!
那么雾季航行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希望船员朋友门都能注意安全
以下是雾季船舶航行的注意事项
一定一定一定要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船舶雾航
船舶要随时收听气象预报,在遇大雾时,要严格遵守有关雾航规定和操作规程,注意瞭望,谨慎驾驶,按规定鸣放雾号(笛),开启雷达助航,有效运用甚高频等设备随时与附近船舶联系,协调避让行动,必要时采取停航或就地锚泊等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
雾航规则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1.本条适用于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在其附近航行时相互看不见的船舶。
2.每一船应以适合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机动船应将机器作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3.在遵守本章第一节各条时,每一船应充分考虑到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
4.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定是否正在形成碰撞局面和(或)存在着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如果这种行动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如下各点:
(1)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2)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
5.除已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外,每一船当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正横以前,或者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而且,无论如何,应极其谨慎地驾驶,直到碰撞危险过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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