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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我国对78个国家实行船舶吨税优惠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杨忆霖)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以下简称《船舶吨税法》)实施,6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国家(地区)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7月1日起,阿根廷、韩国、日本、法国、俄罗斯、美国等78个国家进入我国境内港口的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资料显示,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它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船舶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我国现行的船舶吨税依据2011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征收。而去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船舶吨税法。船舶吨税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征收对象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法》显示,船舶吨税税率按税目划分为不超过2000净吨、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超过10000净吨,但不超过50000净吨、超过50000净吨四档;按税率种类则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两种。举例来说,船舶净吨位为2000净吨以下的,普通税率按30日、90日、1年划分,缴税每净吨2.1元、4.2元、12.6元。而相应优惠税率为1.5元、3元、9元。专家表示,按照船舶吨税优惠政策,仅2000净吨一档,实行船舶吨税优惠政策的国家就可少缴纳不少税款。如果再加上其他档的净吨计算,这对78个实行船舶吨税优惠政策的国家可谓一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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