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建局组织各区住建局、部分工程项目主管、建设、施工、机制砂供应和混凝土生产共约90家单位召开会议,对日前广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机制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宣贯。
会上,广州市住建局介绍了该市推广应用机制砂的背景和工作开展情况;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从不同角度对《实施意见》中的各方需完成的任务、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进行了逐条解读和分析。此外,会议还邀请了广州金控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广州站)进行了宣传介绍。
据了解,《实施意见》印发于2021年3月25日,旨在加快推进机制砂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应用,提出要引导市场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满足建设需求为主,通过推动构建优质的机制砂产业体系,提升该市建筑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保障广州市建设工程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结构部位不得使用海砂(包括淡化海砂、水洗砂)。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近期广东省海砂资源投放加速,动作频频。
早在2020年7月,广东省珠海珠江口外伶仃东海域储量3156.35万方的海砂项目就成功出让,价款高达62.48亿元。随后,珠海、湛江两市放出了编号分别为JH20-02、JH20-03、JH20-04、JH20-05、JH20-06、JH20-07区块的海砂开采项目首次环评公示,海砂资源量合计超7000万方。日前,JH20-02、JH20-03、JH20-04以及JH20-05共四个区块的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发布出让公告,总起拍价超21亿元。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审批下放地市
广东海砂资源投放加速
日前,广东省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调整为由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进一步推动该省海砂资源投放市场的便利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批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提升海砂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由广东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调整为由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继续由沿海地级以上市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出让收入继续按中央30%、省级70%的比例上缴国库。
根据《广东省海砂开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该省自2020年起连续3年组织海砂资源市场化出让,每年向市场投放约10片海域6000万-7000万立方米的海砂资源。本次将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审批、组织实施工作均调整为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将极大加快广东省海砂出让步伐!
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经济体量庞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对砂石骨料有着旺盛需求。而作为沿海区域,其海砂资源十分丰富,在天然河砂资源逐渐枯竭,机制砂尚未大力推广之时,水洗(海)砂以更大的供应量、更低的价格、更优的粒型占领了当地建筑用砂市场。
现阶段,广州市开始加快推进机制砂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但当地用户在一定程度上已养成使用海砂的习惯,随着近期海砂不断出让并投入市场,可能对机制砂的推广与高质量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未来,二者或将互相竞争,同时存在于当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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