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驾驶机动车一样,开船也需要“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是不容忽视的重大安全隐患。2月1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汉口派出所同武汉港区海事处开展联合执法,查获一名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行为人。
据悉,违法行为人高某在未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情况下,与他人一起驾驶浮吊船从江苏出发开往湖南,行至武汉长江大桥水域时,被执法人员查获,目前,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长期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会同海事部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1月25日至今,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已连续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违法人员9名。
长江公安提醒广大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由于无证驾驶者缺乏应有的驾驶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船舶碰撞等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威胁。船方务必自觉严守安全底线,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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