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船舶:
长江已进入台汛期,大通流量已达3.9万m³/秒,而且还在快速增长过程中,长江水流流速显著加快,船舶进出河口操纵难度显著加大,锚泊船舶走锚风险显著增加。为保障六圩河口水域台汛期通航安全,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遵守航路规定。各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京杭运河与长江干线交汇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镇江定易洲锚地锚泊注意事项》(简称“十要十严禁”)等规定要求。
严禁船舶超载。船舶应严格按照载重线装载货物,留足干舷。
3.严禁超航区航行。C级航区船舶不得进入长江镇江段航行。
4.避免疲劳驾驶。船舶应配足船员,注意休息,避免长时间疲劳驾驶。
5.控制随船人员。船舶应尽量控制非船员随船,尽快将随船生活的儿童、老人送返岸上。
6.关注水文气象。注意气象、水流等变化情况,遵守海事发布的恶劣天气禁限航管控措施,根据本船抗风等级选择安全水域避风。
7.做好维护保养。应对船舶主机、舵机、发电机等关键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防止船舶失控。
8.正确标识船名。船舶应按照国家规范正确标识船名、船籍港、载重线,不得以任何物体遮挡船名。
9.保持AIS开启。船舶应保持AIS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闭AIS,不得盗用他船AIS信息。
二、船舶进出六圩河口
1.遵守环岛航法。船舶进出六圩河口应遵守六圩河口警戒区航行规定。
2.进口挂高船位。进口船舶(队)应在不影响出口船舶航行的情况下适当挂高船位,防止进口时被长江水流推压而触碰河口坝头。
3.出口抱紧小弯。出口船舶应抱紧小弯出口,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船舶,避免进入深水航道后急转向。
4.采用安全航速。进出河口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台汛期长江水流的影响,控制好进出河口时的船速。
5.增加助拖协助。船队应增加助拖进行协助,助拖要全力配合主拖操纵,既要“出工”又要“出力”。
三、船舶锚地锚泊安全
1.增加锚链长度。锚泊时应抛双锚或增加抛锚时锚链长度,防止走锚。
2.增加前后档距。船舶锚泊时应适当增加与前后船的档距,原则上应不小于100米。
3.选择合适锚位。小型船舶应尽量选择到锚地内侧锚泊。
4.加强锚泊值班。锚泊期间要勤测锚位,注意与周围船舶距离变化情况,保持VHF06频道值守。
5.严禁使用自备艇。锚泊期间不得释放使用自备艇,或与“三无”船舶进行任何作业活动。
6.防治船舶污染。船舶应安装生活污水存储装置,进入锚地前主动到六圩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免费排放,在锚泊期间做到生活污水、垃圾“零排放”。
四、船舶顺航道行驶
1.严禁贪边航行。上行船舶应在深水航道内行驶,严禁在#108黑浮至六圩河口水域贪边行驶。
2.保持正规瞭望。顺航道行驶船舶在进入警戒区(#108浮至#109浮)前应加强瞭望,密切注意进出河口、锚地的横越船舶动态。
3.采用安全航速。顺航道行驶船舶在六圩河口水域警戒区内应采用安全航速,上行船舶原则上不得超过7节,下行船舶原则上不得超过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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