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船舶停靠长江干线重庆段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各船舶
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条例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禁止船舶在下列17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停泊、锚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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